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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

依「殯葬管理條例第38條及第58條」、「臺北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第15條」暨「臺北市殯葬設施及殯葬服務業查核評鑑及獎勵辦法」辦理。


二、評鑑對象:

  • 殯葬服務業:依殯葬管理條例第42條第1項規定經本市許可經營之殯葬服務業;108年評鑑第一區域(大安區)
  • 殯葬設施:依殯葬管理條例規定於本市合法設立之殯葬設施
  • 自願報名參加受評者:依殯葬管理條例第42條第1項規定經本市許可經營之殯葬服務業;自願報名參加受評業者於依法應受評年度仍需接受評鑑。
三、各年度殯葬服務業禮儀服務業評鑑優良業者名單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