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殯葬管理處已提供民眾申請閱覽、抄錄、複製檔案,檔案應用申請書可於網路下載列印或洽本處索取。
服務電話:(02)87329686 分機29745
傳真:(02)87329787
服務場所: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本處檔案查詢閱覽區
服務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九點至下午四點(例假日除外)
檔案應用申請須知:
一、申請人須填妥申請書並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至本處或以郵寄或傳真方式辦理(傳真後請來電確認)。有代理人者,其姓名、出生年月日、電話、住(居)所、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委任申請者,並應提出委任書;如係法定代理者,應敘明其關係。
二、申請案件之准駁,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將以書面通知申請人;如有通知補正者,請於7日內補正,屆期不補正或不能補正者,得駁回申請。
三、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收費標準,依檔案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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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處理閱卷作業要點(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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