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輕易放棄契約審閱期權利: 消費者應於契約簽訂前,先向殯葬業者索取契約內容攜回審閱,以確認契約服 務內容是否與自身期待相符。切記:契約一旦簽訂即生效力,勿因一時衝動在 未審閱的情況下即貿然簽約,以免後悔並衍生後續相關消費爭議。 2.法定契約審閱期間: (1)殯葬禮儀服務約:至少3日 (2)生前契約:至少5日 (3)骨灰(骸)存放單位契約:至少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