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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骨灰(骸)寄存如何申請?目前之規費標準各為何?

申請人填寫申請書並檢具身分證影本(正本驗退,影本留存)及往生者除戶謄本1份及下列證件之一,向欲寄存之市立骨灰(骸)存放設施或臺北市殯葬管理處懷愛館服務中心辦理:


火化許可證。

墓政管理單位出具之起掘許可證明。

原寄存寺廟出具之骨灰(骸)寄存遷出證明。國外運回之骨灰(骸),應檢具死亡地權責單位出具之火化許可證明(含翻譯本)、

(大陸運回之骨灰(骸)須經海基(協)會驗證)。


臺北市市立骨灰(骸)存放設施使用規費,按亡者往生時設籍地區分如下:

★富德靈骨樓及陽明山靈骨塔:


1.骨灰罐寄存:戶籍為本市者新臺幣1萬元;外縣市者新臺幣3萬元。

2.撿骨罈寄存:戶籍為本市者新臺幣3萬元;外縣市者新臺幣9萬元。

3.往生者戶籍係各縣市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者,免費寄存。


★陽明山臻愛樓:


骨灰罐寄存:限設籍本市之往生者使用,各樓層第3至第7層收費為6萬元,其餘各層收費為5萬元。

設籍本市北投區林泉里、泉源里(2鄰、4鄰~16鄰)、永和里(1鄰~19鄰)2年以上之往生者以2折收費。

設籍本市北投區泉源里(1、3鄰)、永和里(20鄰~24鄰)、中心里2年以上之往生者以5折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