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籍本市者: 7日以下者,不收費。8日至12日者,按表收費。逾12日者,除前12日按表收費每日400元外,自第13日起每日為800元。 非設籍本市者: 7日以下者,減半收費;8日至12 日者,按表收費。逾12日者,除前12日按表收費每日800元外,自第13日起每日為 1,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