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處109年11月1日修訂之「臺北市市立殯葬設施及服務收費基準表」,以星期一至星期五為「原價日」,星期六、日及國定假日為「加價日」之規則,訂定114年原、加價日並將核定之「114年公休日表」(附表1)彙整為「114年原、加價日及公休日彙整表」(附表2),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