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骨灰(骸)寄存如何申請?目前之規費標準各為何?
申請人填寫申請書並檢具身分證影本(正本驗退,影本留存)及往生者除戶謄本1份及下列證件之一,向欲寄存之市立骨灰(骸)存放設施或臺北市殯葬管理處第一或第二殯儀館服務中心辦理: 火化許可證。 墓政管理單位出具之起掘許可證明。 原寄存寺廟出具之骨灰(骸)寄存遷出證明。國外運回之骨灰(骸),應檢具死亡地權責單位出具之火化許可證明(含翻譯本)、 (大陸運回之骨灰(骸)須經海基(協)會驗證)。 臺北市市立骨灰(骸)存放設施使用規費,按亡者往生時設籍地區分如下: ★富德靈骨樓及陽明山靈骨塔: 1.骨灰罐寄存:戶籍為本市者新臺幣1萬元;外縣市者新臺幣3萬元。 2.撿骨罈寄存:戶籍為本市者新臺幣3萬元;外縣市者新臺幣9萬元。 3.往生者戶籍係臺北市列冊之低收入戶者,免費寄存。 ★陽明山臻愛樓: 骨灰罐寄存:限設籍本市之往生者使用,各樓層第3至第7層收費為6萬元,其餘各層收費為5萬元。 設籍本市北投區林泉里、泉源里(2鄰、4鄰~16鄰)、永和里(1鄰~19鄰)2年以上之往生者以2折收費。 設籍本市北投區泉源里(1、3鄰)、永和里(20鄰~24鄰)、中心里2年以上之往生者以5折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