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往生後,家屬如何處理遺體?
Q:人往生後,家屬如何處理遺體? A:家屬可先與委託之殯儀業者連繫。若未委託業者辦理後事,則可至臺北市懷愛館填寫「臺北市殯葬管理處殯葬設施使用申請書」申請接運遺體,接運遺體之相關規定如下: (三)遺體進館後,家屬再辦理治喪事宜,如做七、唸經、決定土葬或火葬、選擇墓地或靈骨樓塔、決定出殯日期、訂禮堂、訂火化爐、申請埋(火)葬許可證、印訃聞..等。
(一)上班時段需取得死亡證明或檢察署相驗屍體証明書之正本文件始得申請派車接運遺體至本處冰存(大體接運專線87329762)。
(二)如無法立即取得死亡證明或檢察署相驗遺體證明書文件,可依下列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