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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櫃多罐有無相關規定或限制?

因櫃位空間有限,使用骨罐應以質輕且不易碎裂材質為主。骨灰(包含首位存放之骨灰)須經研磨處理後放置於特定規格之骨罐內。

(一)採一櫃兩罐者,規格為高26cm、直徑13.5cm以下,重量:空罐4kg以下。 

(二)採一櫃四罐者,規格為高26cm、直徑12cm以下,重量:空罐2kg以下。 

(三)採一櫃多罐者,規格不限,惟骨罐(含骨灰)總重量不得高於18kg。 

(四)少部分亡者骨骸經研磨後,其骨灰量可能超過上述骨罐規格容量(無法裝成一罐),超出部分處理方式有2:   

  1. 倘骨灰量少,則可裝置在袋子內,黏放該骨灰罐外側處置。   
  2. 可另裝成一罐放置同一櫃內,惟須再行申請並繳納第2罐之寄存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