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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殯儀館除吸菸區外,全面禁止吸菸。

一、菸害防制法雖已明定殯儀館之室內場所禁止吸菸,但所屬戶外場所部份,則非為該法規範之禁菸場所。為保障民眾健康權益,降低戶外場所二手菸害,衛生局結合本處推動「第二殯儀館」戶外定點吸菸,並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公告自101年10月1日起除吸菸區外全面禁菸。違規吸菸的民眾,依據同法第31條第1項規定,可處新臺幣2千元至1萬元罰鍰,希望市民朋友們都能遵守禁菸規定,以營造無菸環境。


二、本處第二殯儀館為市民治喪之處,應莊嚴肅穆、明亮潔淨,惟因出入民眾流動量大,吸菸者往往於戶外隨處吸菸及任意丟棄菸蒂,造成二手菸害及環境髒亂,有損莊嚴。為提供民眾優質的治喪環境,引導民眾至定點吸菸,第二殯儀館分別規劃設有戶外開放式定點吸菸區,也設有相關指引標示,有吸菸需求民眾請務必至吸菸區,以避免違規受罰。


三、降低吸菸人口是持續營造無菸環境的重要關鍵,希望還在吸菸的朋友能及早成功戒菸,也希望不吸菸的朋友,能多鼓勵吸菸的親友立志戒菸。衛生局已提供戒菸班、戒菸門診、戒菸專線(0800-636363)、社區藥局戒菸諮詢站等多元可近性戒菸服務,請民眾多加利用。


四、本處吸菸區位置圖請參考本處第二館之平面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