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量民眾治喪需求,本處依行政院核定116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擇定其中12日為公休日,訂定「臺北市殯葬管理處116年公休日表」(附件1)。二、復依「臺北市市立殯葬設施及服務收費基準表」,按「星期一至星期五為原價日,星期六、日及國定假日為加價日」之原則,訂定116年度原價日與加價日,並併同公休日彙編為「116年原、加價日暨公休日一覽表」(附件2)。
一、考量民眾治喪需求,本處依行政院核定116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擇定其中12日為公休日,訂定「臺北市殯葬管理處116年公休日表」(附件1)。
二、復依「臺北市市立殯葬設施及服務收費基準表」,按「星期一至星期五為原價日,星期六、日及國定假日為加價日」之原則,訂定116年度原價日與加價日,並併同公休日彙編為「116年原、加價日暨公休日一覽表」(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