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處「112年原、加價日表」及「公休日表」
依本處109年11月1日修訂之「臺北市市立殯葬設施及服務收費基準表」,以星期一至星期五為「原價日」,星期六、日及國定假日為「加價日」之規則,訂定112年原、加價日並將核定之112年公休日彙整為「112年原、加價日及公休日表」,詳如附表。
依本處109年11月1日修訂之「臺北市市立殯葬設施及服務收費基準表」,以星期一至星期五為「原價日」,星期六、日及國定假日為「加價日」之規則,訂定112年原、加價日並將核定之112年公休日彙整為「112年原、加價日及公休日表」,詳如附表。